某单位南昌区域副食品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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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某单位南昌区域副食品采购项目于****年4月**日上午9:**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浙江*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下浮优惠率:**%;
第*中标候选人:*****************,下浮优惠率:**%;
第*中标候选人:旺中旺*货有限公司,下浮优惠率:**.5%。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3个工作日。
*、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南昌市西湖区金环路***号鸿*朝阳滨江中心1号楼**楼****室
邮 编:******
联 系 人:**、宋显松
电 话:***********(马)、***********(宋)
采购单位:某单位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
联 系 人:***
电话:***********
采购管理人员:傅先生,***********
纪检监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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