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院区)医用液氧采购及液氧站建设维保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新院区)医用液氧采购及液氧站建设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进行询比采购,并于***4年5月6日**时**分在***************楼询比。根据询比文件的规定,现场改为谈判方式继续评审,经过谈判小组评审,谈判结果如下:
成交供应商名称:液化空气(合肥)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吨;
公示期为***4年5月7日至***4年5月**日**时**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传真)。
*、评标情况简述: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2. 其它情况说明:/。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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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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