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福州路、金华路)道路工程劳务
招 标 人: ****************(章)
法定代表人: 李党琴(章)
联 系 人: *** 电话: ***********
****************
*○**年
(审查内容汇总)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 地 址:东乡区 联系人:*** 电 话:*********** | |||
1.1.3 | 招标方式 | 自行招标 | |||
1.1.4 | 招投标监管机构 | 东乡城投集团纪委 | |||
1.1.5 | 工程名称 | 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福州路、金华路)道路工程劳务 | |||
1.1.6 | 工程总量 | 本次劳务招标施工范围: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福州路、金华路)道路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切作业(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道路总长约****、标准横断面2.**+4.**+4.**+2.**=***、含路基土石方工程、道路基层施工、水稳层施工、路面混凝土施工、雨水工程、电力工程、路缘石安装及人行道铺贴、养护毯、路面填缝、辅材等图纸内所有内容。 | |||
1.1.7 | 现场施工条件 | 场地情况:平整 施工水电:到位 勘探资料:齐全 | |||
1.2.1 | 工程立项批准文件 | 东发改字〔****〕*** 号 | |||
1.3.1 | 本项目投资 | 劳务约 ** *元 | |||
1.3.2 | 资金来源 | 财政配套资金 | |||
1.3.3 | 资金到位情况 | ||||
1.4.1 | 招标方式 | ||||
1.4.2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1.4.3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1月**日 | |||
1.5.1 |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 施工劳务企业备案 | |||
1.5.2 |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格文件 (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书为复印件) | 外埠来赣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和“*无证明”(所在地住建局开具原件),非本地企业需在抚州市东乡区注册分公司依法报税;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及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 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中要求的其他承诺书;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操作步骤:①登录“信用中国****://www.***********.***.**/”首页,在“信用信息”*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截图
开标时,投标人未当场、当时、当众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已注明复印件的除外),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 |||
1.5.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1.5.4 | 工程分包约定 | 分包内容要求:不允许分包、转包。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资质要求:/ | |||
1.6.1 | 招标文件领取 | 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抚州市东乡城投集团网站(****://***.********.**/)下载文件。 | |||
1.6.2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资格标、商务标分别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资格标正本1份,副本 2 份; 商务标正本1份; | |||
1.6.3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 |||
1.6.4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1.7.1 | 开标会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年**月**日9 时**分 地点:东乡城投集团*楼会议室 | |||
1.7.2 | 投标有效期 | **日历天 | |||
2.2.1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
2.3.1 | 招标答疑会 | 不召开。投标人书面函提出疑问,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对投标人答复。 | |||
2.3.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天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并电话告知; | |||
2.3.3 | 招标人书面澄清(修改)的时间 | 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日期 2 天前以书面形式答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 |||
3.1.1 | 招标控制价采用 | 详本要约条款第**.1.1条 | |||
3.1.2 | 投标报价的方式 | 结算施工费率下浮(总价下浮)。 | |||
3.2.1 | 工程结算时 调整工程价款方式 | ||||
4.2.1 | 投标保证金 (从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转出)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8*元 详见其他说明事项; 投标保证金转入以下任*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东乡支行 帐户:**************** 帐号:******************** *、开户银行:江西东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到账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到账(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或提交现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 |||
5.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方式 | □ a(资格预审文件) | |||
6.1.1 | 采用的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
6.1.2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评标委员会共设置 5 人。评审委员会成员依法从东乡城投集团专家库随机抽取,其中1人为经济类专家。 | |||
6.1.3 | 中标人的确定方法 | 经评审最低价中标 | |||
7.1.1 | 工程担保 | □ 实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金,担保金为合同价款;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天内提交; 实行履约保证金担保,合同价的5 %作为履约保证金,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以现金转帐方式提交。 □实行银行保函担保,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款**﹪;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提交。 | |||
8.1.1 | 工程工期 | □ 投标人自报施工工期。 | |||
8.2.1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赔偿金额****元/日历天;以招标人要求达到的每*进度时间节点进行考核计算,赔偿款从履约保证金内扣除。 赔偿费限额为合同**的**%; 赔偿费限额/元。 | |||
8.3.1 | 工程预付款 | 本工程无预付款。 | |||
8.3.2 | 工程款支付 (分进度款支付和尾款返还办法) | ||||
9.1.1 | 本项目采用的技术规范 | ||||
9.2.1 | 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 1、按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施工。 | |||
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
**.1.1 | 说明事项 | 1、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福州路、金华路)道路工程劳务,实行大清包,包工、包施工机械、包周转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包干。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具体承包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部分第9条《合同主要内容》。 2、招标控制价(按施工费用下浮控制):投标施工费用下浮率(总价下浮)≥ **%;投标施工费用下浮率(总价下浮)< **% 为无效投标。随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清单综合单价以相关部门审核的为准。 (1)、预算劳务施工费=[抚州市东乡区预算部门审核后工程预算总造价(按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套用江西省现行预算定额及标准费用定额编制的清单计**式得出)]×(1-施工费用下浮率)。计算时增值税税率改为3%,定额中的主材甲供在清单组价时全额扣除。 (2)、结算劳务施工费=[项目的审计后的结算价(总包下浮前的**)]×(1-施工费用下浮率)。 计算时增值税税率改为3%,定额中的主材甲供在清单组价时全额扣除。 3、保证金缴纳方法: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提交现金)。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8*元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天**:**前到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 (4)、户名、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东乡支行 帐户:**************** 帐号:******************** *、开户银行:江西东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备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交现金);②汇款请注明“东乡区经济开发区渊山岗工业园危险化学品停车场综合楼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字样;未按要求汇出到账或标注不清,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本招标人所发布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如若响应,则招标人即认为是双方自愿的市场经济正当签约行为。 5、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并对此做出承诺。 6、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或者涉黑涉恶及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将通报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未开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开标未中标的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已开标并中标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对此做出承诺。 7、按施工进度计划合理配置人员。 8、安全文明施工满足规范规定的要求。 9、投标人需提供的劳务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投标人需充分阅读并理解接受招标文件第9条《合同主要内容》的全部约定。 **、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为东乡区以外的,需在东乡区设立分公司后才具备投标资格,该分公司营业执照在开标时需同时提供,若未提供招标人将否决该公司投标。 12、投标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施工计划及调整,且不因此向招标人提出费用索赔。 **、要求投标人的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工及安全员)中标后进行项目管理,施工期间到场打卡天数每月不少于**天。 **、施工区域的塔吊基础施工劳务含在施工范围内。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
特别提示:为做好招标活动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东乡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知,所有来参加投标活动人员,必须遵照东乡区最新发布通告的要求,否则不准参与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
第*部分 招标文件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2。
1.1.3招投标监管机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4。
1.1.4工程名称: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5。
1.1.5招标文件第*部分部分内容为通用要求条款,招标人擅自修改的,修改内容无效。
1.1.6本招标文件中除标题外的黑体字内容为重要内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应当严格遵守。
1.2.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和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注册地为外地的企业的东乡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具有施工劳务企业备案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4)①投标人为外埠来赣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4 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登记”,赣建城镇[****]** 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②、“*无证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住建局开具原件);
(5)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6)“《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承诺书加盖公章;
(7)“无弄虚作假等”承诺书加盖公章;
(8)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信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开标时,投标人未当场、当时、当众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已注明复印件的除外),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1.3.1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1。
1.3.2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的规定, 编制纸质投标文件,按纸质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打包、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投标文件上交至招标人。
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按自动弃权处理,该投标人不得参加开标会;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未密封,或者未加盖公司原章,或者有其他不符合纸质版投标文件规范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1.3.3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4。
1.4.1开标会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7.1。
1.4.2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日前确定中标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7.2。
1.4.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1.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
2.1.2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编制。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2.1现场踏勘:不组织。
2.4.1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2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4.2补充通知应报送分管招投标监管机构,并接受其检查。
2.4.3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
2.4.1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依规、依照标准和规范及劳动定额和计价规范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
3.1.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体现。
3.1.2招标控制价采用: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1。
招标人应当根据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
3.1.3招标人确定控制价的原则:招标人依据对市场询价调查,综合施工难度等基本信息制定控制价。
1、由于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成施工费用增加的,应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按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以及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等相关规定执行。
3、投标人应当对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进行认真地分析,在确保工程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施工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的变化及风险,做出是否有能力实现要约条件的判断,投标人不得盲目报价。
4、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能接受,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资格标:
(1)资格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5)施工管理人员配置表
(6)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商务标: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资料;
投标人在使用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时,如相关内容较多不够填写,由投标人自行添补。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带好相关证件(证书)、材料等原件,并提交(以备)评标委员会审查。
4.2.1纸质投标文件均应当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4.2.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4.3.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2.1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或提交现金)。
4.3.2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退有关招标资料,招标人同时如数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1.1投标人应当按照纸质版招投标的要求对投标文件(指投标文件、资格标文件)进行打包、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递交。(资格标、商务标需分别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2.1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完整投标资料。
5.2.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2.4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5.2.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2.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
6.1.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6.1.2开标时,集团纪委派员到场进行监督
6.1.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未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6.2.1开标会程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6.2.1。
(1)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
(2)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3)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
(4)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5)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6)评标委员会现场查验资格审查文件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可结合招投标实际情况选择重新开标,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7)评标委员会现场拆封各投标人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审查所有投标申请人投标文件中技术及商务条款是否响应,报价是否高于控制价,审查后,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可结合招投标实际情况选择重新开标,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8)宣布经评审合格和存在重大偏差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的投标人名单;
(9)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确认的结果,当场宣布中标人。
(**)开标会结束,投标人离场,招标转入定标阶段。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中标人在城投集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日,公示结束后,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13)如第*次重新组织招标仍流标,招标人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择中标人。
7.评标办法
资格标、商务标评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书*致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 | |||
***书 | 符合要求 | ||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和“*无证明”(所在地住建局开具原件)。 | 符合要求 | ||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原件) 及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信用中国证明及其他承诺书。 | 符合要求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要求 | ||
2.1.2 | 商务标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函符合要求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公章 | ||
报价唯* | 只能有*个有效报价 | ||
投标内容 | 投标函符合要求 | ||
工期 | 投标函符合要求 | ||
质量标准 | 投标函符合要求 |
7.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
(2)商务标评审。
由评标委员会从通过资格审查符合的投标人中,确定投标报价下浮率最大者为第*中标候选人,次大者为第*中标候选人,次次大者为第*中标候选人。
7.2 评审标准
7.2.1 初步评审标准
7.2.1.1 资格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2.1.3 商务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3 评标程序
7.3.1 初步评审
7.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专用要约条款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7.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7.3.2 详细评审
7.3.2.1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报价评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参与投标报价评审;
7.3.2.2 核算投标单位单项报价汇总是否与总价相符,如不符合以单项报价为准;
7.3.2.3 评选投标单位报价,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报价最低者推荐为中标侯选人(投标**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7.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7.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7.4 评标结果
7.4.1由评标委员会从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下浮率最大者确定为第*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等时,由招标人抽签产生中标候选人顺序。
7.4.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8.1.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城投集团备案,并于*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8.1.2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8.1.3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8.1.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8.2.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时提交履约担保(保证金),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8.2.3招标人与中标人均应履行合同,当发生中标人不履行合同可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8.2.4设计变更所造成的工程量增减的合同价款调整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编号:
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福州路、金华路)道路工程劳务
工程地点: 东乡区经济开发区
劳务发包人: ****************
劳务承包人:
签约时间: ***2 年 月 日
合同书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和甲方有关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福州路、金华路)道路工程的劳务作业等项目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主合同相关要求,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合作的原则,就本项目*标段劳务分包事宜协商,达成*致,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合同主体及相关资料
甲方: **************** .
地 址: 东乡区恒安西路***号自然资源大厦内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邮 箱: *********@**.*** .
乙 方: .
地 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 箱: .
乙方属于: :(1)*般纳税人;(2)小规模纳税人。
*、工程概况与承揽范围
2.1工程名称: 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福州路、金华路)道路工程劳务
2.2工程地点: 东乡区经济开发区
2.3工程内容及规模: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福州路、金华路)道路工程劳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道路总长约****、标准横断面2.**+4.**+4.**+2.**=***。
2.4承揽范围及工作内容:
2.4.1承揽范围:除甲供材料、其它专业分包以外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路基土石方工程、道路基层施工、水稳层施工、路面混凝土施工、雨水工程、电力工程、路缘石安装及人行道铺贴、沟槽开挖及回填夯实、余土外运、缺方内运、控制点线之后的放线、甲供材料堆放和保管、甲方另行分包项目的施工配合、其他措施等工作;
2.4.2 甲方其它另行专业分包范围:路灯工程、绿化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等。
2.4.3 工作内容及要求
1、路基土石方工程:
路基土石方开挖、换填、土方外运、土方内转及土方内运、分层回填、
碾压、路基平整度及坡度、各结构层弯沉值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临时排水等。
2、雨水工程:
从沟槽开挖开始,包括雨水管垫层浇筑、雨水管道安装、砂浆摸带、混凝土包封、钢筋混凝土检查井的安装、检查井孔口封堵、盖板安装、雨水井加高,粉刷、井盖安装以及施工全过程中相关文明施工要求的工作。
含搅拌机、振动棒、平板、小斗车、泥工工具、人工、劳保用品等全部包干在承包承包作业范围内。
3、钢筋工:从强电井开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切砼结构钢筋工程,其中包括结强电井底板、井壁等所有砼结构钢筋工程,以及施工全过程中相关文明施工要求的工作。
含钢筋加工机械、电焊机、焊条、焊剂、工具、垫块、扎丝、人工、劳保用品等全部包干在承包承包作业范围内。
4、道路结构层:从基层开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结构层工程,其中包括****级配碎石垫层铺设、碾压成型、****厚水泥稳定碎石(5%)摊铺机摊铺、碾压成型、****厚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道结构层以及施工全过程中相关文明施工要求的工作。
5、余土外运、缺方内运:含装卸运输、垫钢板、道路清洗、洒水车、弃置地点及土方来源、外部主管部门审批等均包含在承包作业范围内。
6、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
(1)、施工现场的防护、施工道路及场地日常清理、所有进出车辆冲洗等人工均包含。
(2)、基坑、沟槽土方开挖后的抽排水,包括水泵及人工均包含在承包作业范围内。
(3)、乙方自行解决自有人员食宿、生活水电;
(4)、除竣工验收以外的所有业务招待费。
(5)、做全套工程资料(不另行计费)及原材料送检工作(不含检测费)。
(6)、安全文明施工满足创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目标要求。防护棚、外架、安全通道、现场整洁度等总体形象位于东乡区前列。
7、工程签证:
(1)、根据本工程为在渊山岗园区内新建工程的特点,需采取的*些特别的施工措施,如防尘、降噪、隔噪、限时施工等,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要求执行,投标时充分核算有关影响,综合报价,不得以此向甲方提出费用索赔签证。
(2)、因施工图设计缺陷、不完整,导致的补充设计、变更等,或少量业主变更,不做任何增加工程签证。
8、施工管理人员配置要求:现场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
9、甲供材料:钢筋、混凝土、钢丝网、粘土砖、添加剂、水泥、砂、石粉、碎石、水稳材料、钢筋混凝土管、强弱电套管、路缘石、透水砖、树池、铸铁雨水篦子、铸铁重型雨水井盖。
10、工期要求:乙方无条件满足甲方计划工期要求。
以上工程承揽范围和说明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承包人按图纸要求完成其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承揽方式及计价
3.1本合同采用 (1)(2)分包方式。
(1)单价合同:施工下浮费率为 %;增值税3%,总承包价约 元。定额人工费按综合人工1**元/工日,机械人工1**元/工日,装饰人工1**元/工日计算,任何政策性调整本项目均不予调整。
(2)其他:现场发生的由乙方人员在合同外的*星小工按***元/天计取,技工按***元/天计取,均已包含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
3.2本合同**包括乙方根据施工现场条件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技术质量和安全要求实施并完成本工程及工程保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遣费、人工费、周转材料费、*次搬运、运输、临设费、自有材料检测费、冬季/雨季/酷热天气施工费、措施费、税费、利润、管理费、环保费、施工风险费、施工调遣、施工措施、保险费、政府收取的资源税费等以及其它规费和履行本合同并使甲方和业主满意可能发生的*切费用。
3.3如由甲方提供材料,则须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种类、数量、计量、保管和交接方式等内容。
3.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有关部门、省、市及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相关费用增减的文件、通知以及设备、材料、人工等资源的**和各类规费、税费的种类和标准的变化均不影响本合同价。合同工程量发生增加或减少及施工期间发生的阶段性停置,乙方不得请求甲方调整本合同价或向甲方主张任何索赔,也不得免除乙方应承担的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和责任(非乙方责任产生的窝工误工,视现场实际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3.5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计量、支付及结算
计量
4.1 工程量按实结算。
4.2 工程数量的确认必须经甲方现场相关管理人员及项目经理签字。
4.3 乙方同意甲方依据乙方完成工作的进度和按业主支付给甲方的工程进度款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等所有款项(承揽报酬,需扣除代发的农民工工资),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支付延误,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4 约定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汇总各种资料报甲方审核,双方对结算数据无异议后报甲方上级领导审批,结算款项于审批后按4.3条约定方式支付。
4.5 乙方同意甲方按合同总价的 3 %作为保修款,保修期为 2 年,甲方在保修期满并收到业主退还的保修款后**天内支付给乙方(扣除实际发生的质量缺陷修复费用),保修金或质保金的返还见附件*。
支付
4.6预付款:按下面 (1) 执行。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本工程预付款金额为 / 元。预付款的支付或扣除规定 / 。乙方应提供银行保函及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才予以支付。乙方对所提供银行保函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同时向甲方提供企业贷款卡号等相关企业信息及保函查验路径,如银行电话、银行地址、银行经办人、银行负责人或其他甲方要求提供的信息等。
4.7进度款:
4.8.1乙方应每月 ** 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及有关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统计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表等,甲方按现场实际情况实际完成量×**%,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4.4款约定方式付款。
4.7.2 单位工程经*方责任主体单位竣工验收合格*月内,按4.4款约定方式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
4.8支付原则:
4.8.1.乙方根据住建局及人社局的要求,做好民工实名制登记管理,甲方设立农民工资金专户,乙方劳务人员工资全部由本专户代发。
4.8.2.乙方同意在甲方收到业主拨付的工程进度款后,再由甲方按收款金额同比例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如业主未按时向甲方拨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同意相应进度款支付时间顺延。
4.9结算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办理结算,结算经审计,结算款付至结算金额的 ** %,余款作为保修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年。
结算:
4.**. 劳务分包结算价:
1、预算劳务施工费=[抚州市东乡区预算部门审核后工程预算总造价(按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套用江西省现行预算定额及标准费用定额编制的清单计**式得出)]×(1-施工下浮率)。计算时增值税税率改为3%,定额中的主材甲供在清单组价时全额扣除。
2、结算劳务施工费=[项目的审计后的结算价(总包下浮前的**)]×(1-施工下浮率)。计算时增值税税率改为3%,定额中的主材甲供在清单组价时全额扣除。
3、结算依据:执行《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基价表》(****版)、《江西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基价表》(****版)、《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基价表》(****版)、增值税税率3%。
结算报告由乙方提交,报甲方项目部审核,项目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核,最终结算金额以公司审核批复为准。
4.**. 工程完成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结算,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天内与甲方办理结算,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甲方办理结算,则可视为乙方同意甲方计算的结算额。
*、工期要求
5.1 计划开、竣工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单为准),乙方承担的各施工项目,其工期都应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2合同工期: 日历天,满足建设单位及总承包方提出的各节点工期及总工期要求。
具体约定节点工期为:
节点工期*:
节点工期*:
5.3乙方理解,工程施工存在不确定性,各工序的搭接和交叉或其它施工干扰必然存在,赶工或间歇性开工不足等情况在所难免,因此甲方出于施工管理需要有权发出工期或阶段性工期调整指令,乙方应予接收并理解为甲方的指令符合合同规定,不得因此向甲方提出工期、费用的索赔要求。
5.4若因乙方原因延误阶段工期,每延误*天,则赔偿给甲方 **** 元;延误总工期,每延误*天,则赔偿给甲方 **** 元。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致使工程阶段性工期或总工期的延误导致甲方需赔偿损失赔偿金给业主时,乙方应无条件全额承担甲方赔偿给业主的损失赔偿金。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并无任何工期延误赔偿。如因业主调整工期,本合同工期相应调整,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索赔。
5.5若乙方严重影响甲方施工进度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重新挑选施工队*进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退场通知书后3日内退场完毕。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责任及甲方重新挑选施工队*进场施工的费用以及甲方所接受的罚金、索赔等费用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5%质保金。
5.6工期改变不影响本合同**,除甲方书面同意外,*律不予补偿。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满足甲方与业主总包合同对工程质量的约定。其中质量标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
6.1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格率必须达***%的质量验收标准;
6.2质量目标:按照现行施工规范合格,整体工程达到 合格标准;具体施工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乙方应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下发的技术交底要求,合理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2)甲方按总包合同约定的有关质量标准对乙方完成的工作进行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造成的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又无法修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业主质量罚款等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在每道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甲方验收合格后通知现场监理进行验收检查。每道工序经甲方、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同时乙方安排人员及车辆进行配合;施工现场发生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和下发暂停施工令。甲方、现场监理进行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4)甲方及上级部门对乙方施工现场质量进行检查时,乙方要提供相关资料(含措施费用凭证),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乙方要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上报甲方进行复查。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要求做好单项、单位、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的质量记录、评定工作,保证工程质量评定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6)乙方如果出现质量事故,必须在第*时间上报甲方,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不尽事宜按《东乡城投集团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办法》执行,在此办法基础上甲方再增加*倍处罚。
*、承揽保证金
7.1乙方同意缴纳合同价的5%元作为乙方对甲方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期限从本合同工程开工至乙方履行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保修义务除外)止,在本合同签订后 2 天内以转帐方式付给甲方。
7.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或中途退场,甲方有权将上述保证金充抵违约金,同时宣告解除本合同。
7.3履约保证金返还:为减轻乙方的资金压力,乙方按计划进度完成基础施工时返还30%,完成主体时返还**%,乙方按进度计划完成合同内容并验收合格时返还**%,不计息。该保证金的返还并不改变7.1条对履约保证期限的约定。
*、合同组成文件
8.1本合同及所有附件(详见第**款)
8.2在本合同实施期间,甲、乙双方签订的任何形式的补充协议条款或者协议;
8.3甲方发出的通知和文件,以及经双方确认的电报、纪要、图表等;
8.4甲方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颁发的所有管理文件;
8.5相关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标准;
8.6建设单位(即业主)、监理单位对本工程的所有相关文件,以及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对甲方提出的要求或指令意见。
*、双方驻工地代表
9.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 ,职务: 负责人 ,负责本工程安全质量监察,进度及质量控制、检查及其它事项,负责审批结算资料等文件,签发或发布相关指令。
9.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 ,负责本合同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处理施工中的收方结算、材料领用、签订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往来文件、结算领取工程款等相关事宜。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常驻施工现场,现场负责人离开现场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 元/天的违约金。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现场负责人不能或不适合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现场负责人,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在7天内调离该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前改派现场负责人,否则视乙方为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 元/天的违约金,直到按照甲方的要求改派现场负责人或甲方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之日。在改派现场负责人期间,甲方可拒绝接受除法定代表人外由乙方任何人签署的任何文件及接收除法定代表人外由乙方任何人组织实施的任何工作,由此而造成的*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9.3甲方按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向乙方进度交底签字,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组织方案保质、保量、保安全地完成本工程施工及其缺陷的修复。乙方应在现场按本合同要求配备足够的管理、技术、施工人员及本工程所需的机械设备,如果甲方认为乙方的施工力量未达到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或施工方案承诺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相应机械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材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离场。
9.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噪声、大气污染、水污染、固废污染、土质污染等环境污染而引起的纠纷,其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9.5双方约定:甲方出具并经甲方审核程序及工地代表亲笔签字及加盖公章的收方结算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的唯*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得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乙方如持有此类文件,甲方不予认可。
*、特殊约定
1、甲供材料损耗率不得超过定额损耗率,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在结算款中扣除。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甩项。
3、如果因乙方原因而中途退场,按合同中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已完成量,单价按《承包单价分析表》中的单价下调20%后结算,并于乙方付清所有材料款及人员工资后支付乙方结算款。
4、施工范围内的工程任务不完成或经甲方催促仍迟迟未完成的,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施工,产生的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5、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者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切责任及费用。
6、乙方为自有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劳动防护及环境保护用品等,且须为乙方自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伤残保额不低于***、身故保额不低于****。
7、乙方需提前至少**天上报所需材料计划申购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方可将争议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所称“同意(商定)”、“达成(取得)*致”、或“协议”等词的各项规定都要用书面记录。“书面”系指手写、打字或印刷,并形成永久性记录。
**.2条款标题:本“合同条款”的任何部首标题仅用于参考,不应视为条款内容的本身或部分,也不构成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对标题项下条款内容及其范围也不构成任何限制。
**.3签署本合同的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乙方承担同等的合同责任。
**.4乙方必须在开工前为乙方的进场施工人员办理人员雇主责任险,并提供相关缴费证明复印件。如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相关缴费证明复印件的,乙方必须提供进场施工人员真实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由甲方负责代办该项保险事务,所发生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5 安全文明施工满足创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目标要求。
**.6本合同*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
附件*: 《合同通用条款》
附件*: 《工程质量保证书》
附件*: 《安全管理责任书》
附件*:《保证按时发放工人工资承诺书》
附件*: 《诚信廉洁承诺书》
以上附件作为本合同文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并与本合同同时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 户 行:
帐号: 帐号:
纳税识别号: 纳税识别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合同通用条款
1、*般责任和权利
1.1甲方责任和权利
(1)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水准点、坐标控制、施工图纸等施工测量和安全、质量和环境标准等技术资料;
(2)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3)及时交付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设备等;
(4)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收方、结算手续,支付乙方工程款;
(5)负责与本工程项目业主、监理、设计的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6)对乙方施工测量进行复测检查;
(7)组织对乙方施工(或完工)工程进行过程检验和竣工验收,进行竣工文件的整理和报送工作;(8)对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环境、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9)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若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从乙方相应款项中扣除;若乙方完成工作不符合要求或甲方认为乙方无力完成分包工程,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乙方不称职的人员。
1.2乙方责任和权利
(1)对本合同范围内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负有全部责任,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并承担本合同的签订和实施可能对甲、乙双方带来的全部风险;
(2)办理工程施工所必须的各项施工手续及批准文件;
(3)乙方所聘用的劳务工(含农民工),应取得市、区(县)级劳动部门签发的劳务许可证以及当地有关部门签发的合法用工手续;乙方应与提供劳务的实体或个人签订用工合同或协议;
(4)乙方派驻现场的施工和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并服从甲方安排及遵守现场各种规章制度;
(5)乙方应按主合同或甲方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并满足主合同和业主要求;
(6)乙方应按施工图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并作好各项施工纪录、检查验收记录,及时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好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和编制工作,竣工后应及时送审和移交,并保证移交甲方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套;
(7)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并配备合格的安全、劳动防护及环境保护用品,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者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切责任及费用;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追加处罚,其额度等于合同造价的1﹪;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治安管理和消防条例,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安全;凡由于乙方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不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造成人员伤亡、火灾、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事故等,乙方应承担由于事故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还有权对乙方做出追加处罚,其额度等于合同造价的2﹪;
(9)乙方应做好施工人员(含农民工)的质量、安全、环保教育,每*工序开工前做好质量、安全、环保等技术保证措施交底工作;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履约担保并支付有关费用;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类处罚,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对业主违约,除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之外,甲方还有权对乙方做出追加处罚,其额度等于合同造价的1﹪;
(**)乙方应按时发放所有员工工资,如因拖欠或克扣员工工资发生投诉事件,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项中按双倍投诉额直接扣减用以发放员工工资,同时并不免除乙方对由此产生的*切后果应负的责任。
2、质量控制
2.1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设计文件以及由国家和地方颁发的现行的各种技术规范、标准和主合同文件约定的质量要求施工;
2.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相关质量管理体系,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主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
2.3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无论是业主或监理或甲方发出的整改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按要求立即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质量标准,由此所产生的*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负;如果乙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达到质量要求,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支付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赔偿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4乙方承包作业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项目必须达到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业主或监理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查或检验,乙方都应及时按业主或监理要求实施,并在检查完毕后重新恢复;无论甲方在此之前是否对其进行了验收,都不能免除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事故而引发的责任;
2.5乙方不得对本工程进行再次分包或转包,如乙方自行进行分包或转包,由此可能造成的*切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将按合同造价的1﹪对乙方追加罚款作为处罚;
2.6乙方应建立工程质量自检体系,每道工序的施工,都须经过甲方、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但虽经甲方检验合格,并不能免除乙方对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2.7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等同于主合同中业主对甲方的要求,若乙方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甲方可要求乙方进行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按合同总价的2﹪对乙方进行罚款作为赔偿甲方的质量违约金,且工期不予顺延;
2.8乙方应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记录、检查记录及中间验收等相关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档案管理要求编制,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移交有关单位,其中应确保移交甲方单位完整的竣工档案*套。
3、保险
3.1建筑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由甲方统*购买,费用由甲方承担。
3.2若发生保险事故时,双方均有义务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防止损失的进*步扩大,若因*方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致使损失进*步扩大而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时,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3若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保险理赔所需的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明,若因*方资料、文件或证明保管不善或没有保存导致延误或失去保险理赔时,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4除本条3.1款规定的保险由甲方购买外,其它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
3.5 甲方可随时检查乙方购买保险的情况,乙方需提供有关保险单据。但是,甲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并不免除乙方应购买保险的责任。
3.6甲方统*购买建筑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不代表与乙方人员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及雇佣关系。
4、安全控制
4.1甲方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乙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乙方应严格遵守并执行;
4.2乙方必须服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业主、监理工程师以及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应及时予以整改;
4.3乙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切安全事务负责,并接受来自于有关单位或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4.4乙方应统*配发并教育所有员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4.5乙方必须按要求为参与施工的所有人员及设备购买意外伤害和财产保险;
4.6任何安全事故发生时,乙方应及时通报甲方,并在甲方的统*安排和指挥下,及时、妥善地进行处理工作。
5、进度与计划
5.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按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其中进度计划应包含每月计划完成的工作量、形象进度和用款计划,并应符合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5.2乙方应接受来自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项目主管工程师的检查和监督,并应对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项目主管工程师提出的改进要求无条件执行;
5.3乙方应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日期或甲方书面通知如期开工;
5.4由于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者工期延误,并不能视为甲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及时会同甲方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并督促其签字确认;
5.5乙方理解,工程施工存在不确定性,各工序的搭接和交叉或其他施工干扰必然存在,赶工或间歇性开工不足等情况在所难免,因此甲方出于施工管理需要有权发出工期或阶段性工期调整指令,乙方应予以接受并理解为甲方指令符合合同规定;
5.6由于乙方自身的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工期延误,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对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督促整改后,乙方仍然不能满足进度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或另行安排其他承揽人执行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或者全部,由此产生的*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乙方还必须承担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及对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5.7乙方应按照主合同或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或经业主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5.8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照主合同和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者业主同意顺延的竣工日期竣工,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追加处罚,其额度为主合同造价的1﹪。
6、工程结算与验收
6.1乙方承诺遵守甲方的月结算制度,在每月**号将上月**号至本月**号的工程计量报至甲方项目部审核,在甲方审核后于次月底前付款;
6.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清理现场并应征得甲方认可后退场;
6.3业主或甲方组织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同参加,并负责验收期间*切相关事宜;
6.4工程验收完成后,乙方应按要求配合甲方完成竣工资料;
6.5工程竣工**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6.6工程竣工**天内,乙方未能按时提交结算书及相关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者延误,或造成工程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6.7对本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审定后,甲方**日内向乙方支付结算款项;
6.8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未收到业主支付的相应项目工程款项时,甲方无义务先行为乙方办理结算或向乙方支付任何结算款项。
7、违约责任
7.1由于非甲方原因导致本工程的暂停或终止,不能视为甲方违约;
7.2在乙方违约时,甲方在书面通告乙方违约的情形之后,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更换承揽人,并根据违约造成的损失程度要求乙方赔偿。罚金或违约赔偿金将从工程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如费用不足以抵扣时,甲方可以追索乙方拥有合法财产权的动产和不动产等所有财产。
8、工程索赔
8.1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索赔要求除有特别规定外,只能理解为因业主或监理的责任原因引起的,索赔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全力协助甲方向业主索赔,索赔所得费用按双方的贡献分配;业主对甲方的补偿是本合同唯*的补偿来源,业主无补偿时,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8.2当由于业主或监理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或者部分履行,甲方经与乙方协商采取可能的措施后(甲方发出书面通知7天内,乙方应按通知要求派人与甲方协商,否则视乙方认同甲方独自采取的任何措施),仍无法得到业主的适当补偿或者补偿费用不足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的要求,而此时乙方仍然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
附件*:
工程质量保证书
为保证工程质量满足本合同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并确保其在设计使用期限内能够正常使用,切实维护甲方声誉和形象,乙方愿意签署本《工程质量保证书》。乙方保证: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所在地相关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承担合同及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的质量责任。具体如下:
1、工程质量保证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证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范围,具体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1.1本合同内所含的所有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及修改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2补充协议价款内所含的所有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及修改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2、质量保证期
从本工程实施之日起至(主合同工程保修期满)止。
3、责任及义务
3.1保修责任: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或移交前因乙方保管不力造成承包作业范围内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
3.2保修内容及方法:本合同(含补充协议)内所含的所有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及修改、现场签证或其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如发生上款所述质量问题或缺陷,均由乙方负责进行修复、更换或补充等恢复工作;
3.3保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4处理时限:在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以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之*通知后**小时内派员到场处理,且处理方法和效果应得到业主、设计和监理的认可,否则甲方有权委派他人进行处理,其费用按两倍实际发生金额在乙方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以以其他形式向乙方追讨。
3.5保修金的返还:由承包方提出申请并填写《工程质保期满验收表》,由工程部组织,总工办、结算部、承包方参加,对保修内容进行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检查验收,若无业主的投诉及经验收合格后,可以办理保修金返还。质保金的申请参照进度款支付方式进行申报。即在当月的**日至**日由项目部或工程部填写质保金支付结算单并报到结算部。逾期未报的结算部将在下月的**日至**日受理。结算中甲供费用或甲方代付费用等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承揽人(保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
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满足安全管理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预防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及设备安全事故,切实维护甲方声誉和形象,乙方愿意签署本安全责任书。
1、适用
本安全责任书适用于承接甲方所有内部施工项目或租用甲方场地进行施工及其他作业的所有承揽(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2、职责
2.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查出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应予以及时整改,但整改后并不免除乙方对安全管理应负的责任;
2.2乙方对其员工和设备的安全负全责,应统*配发并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同时承诺承担安全事故造成全部损失;
2.3乙方员工应自行保管好公私财物,防止被盗事件的发生,如有此类事件发生,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4乙方必须向甲方缴交合同总金额 3 %人民币作为安全保证金;
2.5乙方必须为从事本工程项目或在甲方场地内作业的员工和机械设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财产险。
3、规定
3.1凡承接甲方的承揽工程项目或租用甲方场地进行施工和作业的承揽单位,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
3.2乙方必须设定*名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员,作为乙方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3.3甲方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乙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3.4乙方在甲方场地施工时,如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将按本公司安全处罚规定予以罚款(罚款交本公司财务部,款项从承揽工程款中扣除);
3.5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均为强制性要求,乙方必须按照业主或监理或甲方的要求实施,如乙方不能或不愿意达到相关要求时,甲方可按相关要求自行实施,且不必征得乙方同意,发生的费用将根据工程承揽情况予以分摊。
3.6乙方受到来自相关主管部门、业主、监理工程师或者总包单位的任何安全处罚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加倍处罚;乙方经整改后仍然无法达到安全生产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7任何安全事故发生时,乙方应在甲方的指挥下及时、妥善的进行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有权先行代为乙方采取措施处理事故,所发生的*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回;若因乙方事故处理不及时而对甲方声誉造成损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4、乙方表示完全理解并同意遵守以上所有规定。
承揽(租)人(责任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
保证按时发放工人工资承诺书
为维护当地建筑市场秩序和我公司良好的形象和信誉,承揽人(以下简称乙方)确定已了解并将自觉遵守国家和当地劳动用工的有关法规和各项政策,并郑重作如下承诺:
1、乙方体谅甲方工程款的支付可能滞后,但乙方承诺不因此推迟支付工人工资;
2、凡被甲方发现乙方以无论任何原理由克扣工人工资或者无故拖欠工人工资,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任何处罚;
3、乙方承诺每月按照不低于抚州市最低工资的标准支付工人工资;
4、工人因负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或者工伤津贴按照国家和当地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发生劳务纠纷,如果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不能妥善处理完毕,甲方可以不必征得乙方同意直接进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回;
6、乙方工程款专款必须专用及时支付人工费,如果甲方拨付工程款后,乙方未按计划进行人工费等应付费用及时足额支付,而从中截留挪用,甲方*经核实,有权督促乙方支付,如乙方仍不执行,甲方有权暂停下期工程款的拨付。
7、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或当地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执行。
承揽人(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
诚信廉洁承诺书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了合同,乙方承诺在相关交易全过程中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遵守诚信、廉洁义务。
1.遵守诚信原則
乙方所提供的***明(含特许经营)、证照、企业及个人业绩等资料均真实、有效,如发生变更,须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在交易全过程中不存在虛假、伪造、变造等欺瞒行为,不存在串标、围标、排挤其他供应商等行为,不存在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不诚信行为。
2.遵守廉洁原则
(1)不对甲方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不向甲方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以及回扣、好处费;不为甲方人员支付个人费用;不与甲方人员进行私下的利益分成;不组织甲方人员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消费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2)抵制甲方人员明示或暗示的索贿行为,向甲方揭露的索贿和受贿人员。
3.人员招聘限制
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聘用以下人员(包括在职以及离职未满两年的人员及其主要亲属):(1)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所有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人员;(2)甲方及其关联公司采购部门的在职员工;(3)与签订及履行该合同有关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其他员工。
4.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以上承诺,不论是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视情节降低供应商等级直至取消供应商资格。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从应付款中扣除违约金及损失赔偿,并视情况采取进*步法律手段。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交易而不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本承诺书作为主合同的重要附件,与主合同同时生效。
乙方(承诺人):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
签发日期: 年 月
单位: (盖章)
附:
代表人性别: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法人委托合同授权书
委托方:
受托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兹委托受托人 代表本企业为 项目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司办理合同签署、进度、结算等相关*切事项。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切有关文件,我司均予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方享有和承担。
受委托人:
公司盖章:
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9、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东乡区东乡经济开发区渊山岗工业园危险化学品停车场综合楼土建工程劳务分包
投标文件
(资格标)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
1.资格证明资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4.投标保证金
5.施工管理人员配置表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1.资格证明资料
投标人 名称 |
| 所有制类别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传真 |
| 网址(或电子邮箱) |
| |||
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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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
| 技术 职称 |
| 电话 |
| |
技术 负责人 |
| 技术 职称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 执照号 |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 技工 |
|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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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后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工程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并委托其为项目负责人,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参加现场的投标人必须为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本人,如不*致,则该委托书为无效委托书。
注:投标人请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粘贴此处,并加盖单位公章。
担任岗位 | 执业或职称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岗位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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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
(2)***书
(3)外省来赣投标人要求及*无证明(外省单位提供)
(4)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致: ****************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5)《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承诺书
致: ****************
我公司如作为 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福州路、金华路)道路工程劳务(项目名称)的施工方,将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在项目开工前,组织编制完成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扬尘治理责任牌,包括: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施工现场所有进出口设置监控系统与区智慧城管网络系统对接。
*、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6 个*分之*。
(*)是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工地周边设置坚固围档,主要路段施工围档高度不低于 2.5 米,*般路段高度不低于 1.8 米,围档外墙面上设置公益广告画,围墙上设置全自动喷淋装置。
(*)是施工现场道路路面***%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
(*)是建筑工地出入口主干道设置过水沟、自动式冲水平台、*次沉淀池、高压冲洗水枪、雾炮机等降尘及冲洒设施,确保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冲洒干净。
(*)是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湿法作业。
(*)是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物料***%覆盖严密。
*、塔吊大臂设置全自动喷淋装置;多层建筑物施工架体上,*层高时设置第*道全自动喷淋装置,高层建筑悬挑架在第*部悬挑层设置*道全自动喷淋装置,照此类推。
*是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含泥浆)及建筑垃圾车辆***%为封闭(密闭)式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洒漏。
*、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杜绝现场搅拌,杜绝现场焚烧各种废弃物。
*、工程外脚手架外侧按标准要求进行密目网全封闭,楼层内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清理后垃圾用代装或容器装后使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地面垃圾堆放点,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
*、重污染天气或*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现场配备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每个出入口不少于2 人。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切处理。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6)无弄虚作假承诺书
致: ****************
我方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或
者涉黑涉恶及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
招标人可以通报给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未开标的可以取消我方投标资格,
已开标未中标的可以没收我方投标保证金,已开标并中标的则取消我方中标资
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对此做出承诺。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7)信用中国
正本/副本
东乡区东乡经济开发区渊山岗工业园危险化学品停车场综合楼
土建工程劳务分包
投标文件
(商务标)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资料
1.投标函
致: ****************(招标人)
1、我方已经仔细研究了 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福州路、金华路)道路工程劳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约束,愿意以施工费用下浮率(总价下浮) %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2、我方承诺全面响应接受工期、质量标准、招标范围等*切招标文件内容要求。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我方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标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否决我方的投标,同时,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向你方缴纳合同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我方承诺安全文明施工满足创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目标要求。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致 ****************:
我方已认真研究招标编号为 ****-*********-****-***的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福州路、金华路)道路工程劳务招标文件,我方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施工费用下浮率(总价下浮)报价为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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