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示正文 | |||||||
****年新租后湖营业厅单*来源采购公示 【本溪电信****年新租后湖营业厅租赁项目】采购人为****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该房屋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新租后湖营业厅,合同期限****年3月1日—****年2月**日。预算金额1.3*元(含税)。
*、单*来源采购原因 该店面位于溪湖区溪湖西路仕仁街8栋1层2单元1号门市。周围有超市、小学、快递、派出所、教会、饭店等,店面坐落在*层沿街门市。门市东侧**米为溪湖区河西派出所,西侧***米是*合小学,南侧***米为教堂,周边区域为仕仁社区住宅楼群。 *、租赁房屋面积:**.**平,*层门市,前后两室。 *、租金:含税1.3*元/年(含税) *、优势:网格内覆盖小区总数**个,住宅数为1.***户,入住用户数****户,目前网格内宽带用户数为****户。网格内电信社区店数量为0个,泛渠道2个。周边无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社区店或营业厅。区域通讯市场空白,无手机店或通讯店。 决定本溪电信以租用服务的模式与房主杜德金签订房屋合同,故选择单*来源采购方式。 *、单*来源采购供应商 杜德金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股份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2月6日】至【****年2月8日】,共2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采购人:****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 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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