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的委托,就永嘉县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期)玻璃钢化粪池及检查井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项目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永嘉县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期)玻璃钢化粪池及检查井采购项目 | 1 | 批 | *** | 永嘉县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期)玻璃钢化粪池及检查井采购项目,合同期限为自签定合同起供货总金额累计达****元,主材料的选用:玻璃钢化粪池和接户检查井,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所投产品合法生产或销售经营权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者经授权的经销代理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6月4日止,每日9:**-**:**,**:**-**:**,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浙江省永嘉县上塘建设大厦**楼****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6月**日**时**分整。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浙江省永嘉县上塘广场路建设大厦**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年6月**日** 时**分整。
*、开标地点:浙江省永嘉县上塘广场路建设大厦**楼会议室。
*、其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1.2、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4、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自拟);
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浙江省永嘉县上塘建设大厦**楼****室,书面质疑文件接收人:***,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浙江省永嘉县上塘建设大厦**楼****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招标人:**********
地 址:浙江省永嘉县上塘下堡西路6号4幢**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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