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预制混凝土构件梁厂(苍南梁厂)场平工程(下称“本项目”)的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为市场化依法取得的进行*次招标项目,根据《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苍南县灵溪镇东阳村,占地面积约***亩,项目场地按功能区块初步划分为*块,分别为职工办公生活区,暂定场地平整高程为****;民工生活区,暂定场地平整高程为****;生产区,暂定场地平整高程为****;总挖方量约***立方米,总填方量约***立方米。
2.2 招标范围:包括土石方开挖、防护、土石方回填、场地平整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合同估算价:约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自****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个新(改、扩)建*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额≥****元。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从“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览表》。《主要业绩信息*览表》中未体现资格审查业绩所需相关信息的,还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为公路施工总承包(含公路路基)业绩,则还须提供合同中第***章路基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且该章节的合计金额≥****元,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6 其他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年 6 月 ** 日至****年 6 月 ** 日下午**:**,将单位介绍信及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中并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6 月 ** 日**时**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号尚品国际商务楼*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大写: ** *元整)。
6.2 投标人必须在****年 6 月 ** 日下午**:**前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上江路***号经开区商务广场2幢***室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1幢****室
邮 编:******
联系人:应女士、***
电 话:***********、***********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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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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