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庙首镇东山村仓储设备木制品加工制造(*期)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业务用房施工/工业生产用房施工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秦钱富、孙丽华、奚荣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庙首镇集镇街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庙首镇东山村仓储设备木制品加工制造(*期)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庙首镇东山村仓储设备木制品加工制造(*期)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庙首镇鸿兴家园2幢***号
成交金额:************元*角*分(*******.**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角*分(*******.**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满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 称:庙首镇东山村仓储设备木制品加工制造(*期) 施工范围:本工程为1栋*层钢结构厂房、檐口高**,建筑面积***.****;1栋*层框架结构综合楼,檐高7.**,建筑面积***.****.包含土建工程、安装工程。 施工工期:**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皖************) |
*、评审专家名单:孙丽华、奚荣、秦钱富(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规定的代理费收费标准收取.金额:*****.**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庙首镇集镇街道、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庙首镇集镇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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