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财政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财政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已由********以沧县发改招标核准****-**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
规 模:主要改建沧县19个乡镇的道路硬化和照明设施,长度共计116111.7米,面积57202.35平方米,按乡村支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为15KM/h ,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同时安装6米高单臂LED太阳能路灯649盏;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沧县境内,涉及沧县19个乡镇,包括崔尔庄镇、黄递铺乡、高川乡、大褚村乡、纸房头镇、捷地乡、张官屯镇、汪家铺镇、刘家庙乡、旧州镇、仵龙堂乡、风化店乡、李天木镇、姚官屯镇、薛官屯乡、兴济镇、杜林镇、大官厅乡及杜生镇;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无;
工期要求:预计于2024年12月底完成;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4-130921-04-01-762636;
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为招标人,代理费金额为5万元。第三方交易系统的付费主体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收费金额:1000元。
监督单位:沧县发展和改革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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