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铜陵经开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 | ||
品目 | 水资源调查评价*********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张燕、查秀玲、桂文海、陈连玉、陈应峰 | ||
总中标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翠湖*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铜陵市天山大道绿源大市场*期**#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铜陵经开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牵头人)、江苏南大华兴环保科技股份公司、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研创园江淼路**号腾飞大厦A座**层、盐城市亭湖区盐城环保科技城民生路***号、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大数据产业园A-9幢 ***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铜陵经开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标段)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招标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满足采购人约定的服务时间。****年5月**日前,完成《铜陵经开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年6月**日前,完成《铜陵经开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报告》和《铜陵经开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直至取得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可,且安徽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组复核铜陵经开化工园区指出的复核问题通过整改销号。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约定的服务标准。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 陈应峰、查秀玲、张燕、桂文海、陈连玉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3.9*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甲方 | 合同乙方 | 签订时间 |
1 | 新沂市化工产业集聚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 | ************** | *************** | ****-**-** |
2 | 昆山精细材料产业园地下水详细调查评估 | *************** | ****-8-** | |
3 | 南通市通州区地下水国考点位整治项目(包含地下水环境背景值工作) | *************** | ****-6-2 | |
4 | 盐城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污染防治分区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 *************** | ****-**-** | |
5 | 江苏高科技氟化学工业园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服务 | *************** | ****-**-** | |
6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 |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理委员会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 研究院股份公司 | ****-**-1 |
7 | 扬州化工园区地下水详细调查服务项目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 研究院股份公司 | ****-9-** | |
8 |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地下水详细调查评估项目(包含地下水环境背景值工作) |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 研究院股份公司 | ****-8-1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翠湖*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铜陵市天山大道绿源大市场*期**#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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