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西溪流域水质提升工程(*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1、项目名称:诏安县西溪流域水质提升工程(*期)
2、招标人:**********
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深桥镇*角点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招标代理单位:************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栋3梯****室
联系人:小李、小林 联系电话:****-*******
4、建设地点:诏安县。
5、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西溪流域水质提升工程(*期),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6、交易地点: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楼)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9、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值区间8.**%≤K<**.**%)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 *******.0元(含暂列金¥******元)
项目负责人:*** 注册编号: 闽****************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 *级注册建造师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经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所附的资格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监督部门: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令第***号)第***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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