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排水渠改建及道路硬化工程(南坑段)答疑澄清补充(*)
致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编号: ********************松溪县*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排水渠改建及道路硬化工程(南坑段)招标文件做出答疑澄清如下:
*、本项目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上备案的“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与本公告发布的时间不*致,现在对平台上备案的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进行修正为:“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内容的表述上不*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松溪县*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排水渠改建及道路硬化工程(南坑段)(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通知书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4年6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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