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邛崃市天台山镇农村垃圾集中清运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邛崃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段克勤,杨寿渝,周小涵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邛崃市天台山镇长征大道**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川心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路**号城市会所3栋*单元***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市*吉隆劳务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元 |
合同包1(合同包*):
服务类(成都市*吉隆劳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服务 | 邛崃市天台山镇农村垃圾集中清运项目 | 全镇2个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至成都市宝林环保发电厂。 | 1、清运车辆不得在清运过程中有抛洒现象。 2、清运后的垃圾池(房)周边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垃圾池(房)标牌标识齐全,无“牛皮癣”。 3、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暴池暴桶现象。 4、垃圾按规定转运至成都市宝林环保发电厂,不得中途乱倾倒垃圾。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完全响应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服务标准相关的所有要求 |
段克勤、杨寿渝、周小涵(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发改**(****)***号文件规定,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额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成交结果公告“*、主要标的信息”中“服务要求”因格式对字数有要求,内容填写不完整。现将内容补上:“5、供应商应为每*名工作人员提供公司环卫标志服、雨衣及工作时所需的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或用品。6、供应商自行负责提供清运工具及燃油费、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相关车辆保险费及所有小件清扫、保洁工具。7、负责保管好采购人现有提供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承担赔偿责任(自然损害除外)。8、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必须配合增加垃圾清运次数。9、车辆运行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车辆证照、保险齐全,各项技术性能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供应商自行负责车辆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独立承担运行费用和相关法律、经济、安全责任,在清运过程中所发生的的各类纠纷自行解决,所产生的费用概有中标方负责。**、每天至少转运1次以上。”
2、本项目计划备案号为:********************[****]*****。
3、监督机构:******,联系电话:***-********,地址:邛崃市蒲口路***号。
4、本项目采购预算:**.***元/年。采购服务有效期*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4月**日止),合同*年*签。
名称:***********
地址:邛崃市天台山镇长征大道**号
联系方式:***********
名称:*川心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路**号城市会所3栋*单元***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心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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