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西安镇西安村道路硬化****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西安镇西安村道路硬化****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发改发【***4】***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元(发放劳务报酬***.***元),县财政配套***.***元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项目概况:新建混凝土道路****.3米;硬化面积*****.2平方米。
2.2 建设地点:海原县西安镇西安村。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新建混凝土道路****.3米;硬化面积*****.2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 年 7 月 2 日 9 时 ** 分至 ***4 年 7 月 9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4 年 7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答疑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
地 址:海原县西安镇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室
联系人:**
电 话:***********
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年 7 月 2 日
[************************]海原县西安镇西安村道路硬化****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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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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