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城区水环境质量提升工程代建、施工、监理、质量检测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莒南县城区水环境质量提升工程代建、施工、监理、质量检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莒南县城区水环境质量提升工程代建、施工、监理、质量检测项目,该工程主要涉及7条河道(兰花河 1.***、玉泉河2.***、埠上河3.***、黄庄河2.***、石沟河7.***、磐龙河2.*** 、龙潭沟0.****),总计 **.***,开展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采取河道清淤治理、建设生态护坡、水生植物种植、重点地段滨河景观打造等治理措施,围绕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全面提升城区内水环境质量。
2.2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个标段,分别为:
莒南县城区水环境质量提升工程代建、施工、监理、质量检测项目(*标段)代建标:对莒南县城区水环境质量提升工程代建、施工、监理、质量检测项目从项目准备至质保期结束的实施过程进行代建建设管理。
莒南县城区水环境质量提升工程代建、施工、监理、质量检测项目(*标段)施工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承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莒南县城区水环境质量提升工程代建、施工、监理、质量检测项目(*标段)监理标:对莒南县城区水环境质量提升工程代建、施工、监理、质量检测项目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莒南县城区水环境质量提升工程代建、施工、监理、质量检测项目(*标段)质量检测标:对莒南县城区水环境质量提升工程代建、施工、监理、质量检测项目材料、设备购置安装、水环境质量等进行全面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约 *****元 。其中*标段代建标:约***元,*标段施工标:约*****元,*标段监理标:约***元,*标段质量检测标:约 ***元 。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处于正常营业状态,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标段代建标: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与从事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标段施工标:
(1)投标人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1)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投标人在职人员;3)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监理标: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标段质量检测标: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类、机械电气、金属结构5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内容。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4年8月**日08时**分到***4年8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不见面开标系统注意事项: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年9月**日**时**分,过时作废。
②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证书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在线电子签到,投标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的投标单位将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签到完成后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
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操作请参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3开标地点:莒南县政务大厅裙楼*楼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
地址:临沂市莒南县南环路中段北侧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7.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路与启阳路交汇兴大商务港****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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