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荆州市荆州区太湖港街道梅槐社区土地整理项目和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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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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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年度荆州市荆州区太湖港街道梅槐社区土地整理项目和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荆自然资批[****]***、***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位于荆州区太湖港街道梅槐社区,北至马山镇梅花湾村,南至李埠镇、东至*岭山镇。 建设规模:****年度荆州市荆州区太湖港街道梅槐社区土地整理项目拟实施总建设规模**.****公顷(其中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公顷,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公顷,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公顷),整理后拟新增耕地面积**.****公顷(其中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公顷,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公顷,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公顷)。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拟实施总建设规模***.****公顷(其中: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公顷,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公顷,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公顷),改造后拟新增水田面积***.****公顷(其中: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公顷,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公顷,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设备购置。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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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及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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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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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需与拟派五大员中的安全员一致)均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灌区工程或河道治理或流域治理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若为联合体中标,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如这些资料未载明内容,应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业绩即可)。
(4)人员要求:
①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②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其他人员: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置应完整,至少包含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均须具备相应资格(岗位)证书(含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④所有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均需为本单位职工,本项目中不得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材料。
⑤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是本企业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5)财务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牵头人提供)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5)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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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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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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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 ①“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 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 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 (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 平台”—办事指南— 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4.2 完 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1日24:00时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 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 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 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 文件下载指南) 。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 台”) 拒收其投标文件。 ②“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9月29日09时0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 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 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 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 将拒收。 ③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
6.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3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建设行政监督(主管) 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6.4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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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次性汇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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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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